2017年2月10日普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曹卫东在区十届纪委二次全会上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全会作题为《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16年普陀区纪律检查工作,对2017年工作作出部署。
报告从六个方面对2017年主要工作进行部署。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切实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保证。深入开展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宣传、案例警示教育等工作。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公开透明。不断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在业务监管中加强干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
要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深化落实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和“两个为主”的要求,完善下级纪委向区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工作机制,深化推进区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两个责任”
要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党委要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承担起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监管督导责任。
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聚焦党内监督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全面从严要求体现到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全过程。在监督上着力发现问题,在执纪上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
要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责任的落实。把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碰硬,敢于问责。
第三,坚持常抓不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要紧盯年节假期。抓住关键节点,及时提醒教育,抓常、抓细、抓长,抓出习惯。继续围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明确廉洁过节、勤俭过节要求,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督促领导干部树立良好家风,严格自律,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要坚持问题导向。协助区委定期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要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要特别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要完善长效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四风”新形态、新动向,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问题反弹。针对相关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深入剖析,做好堵漏建制工作。继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提高制度操作性,强化制度执行力。
第四,把握巡察定位,不断深化巡察监督
要健全完善政治巡察工作机制。着力查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要提高巡察发现问题能力。积极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综合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坚持开展回头看,重点发现问题。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分类处置、优先办理。
第五,紧盯目标任务,巩固反腐败工作压倒性态势
要进一步提高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并完善问题线索的集中受理、归口管理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分片联动协作,开展交叉检查、联合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切实保障案件质量。落实责任到岗,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
要突出执纪审查重点。要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治方针,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完善谈话函询工作规范,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贯彻严查快结要求,提高执纪审查工作效率。坚持典型案件剖析机制,强化问题整改,使制度预防和警示教育及时跟进,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
第六,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认真查找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强化监督制衡和刚性约束,把风险防控贯穿到监督执纪全过程,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根据上级部署调整内设机构,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纪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建设。突出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党章党纪党规教育。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深化以学促训、以干代训,着力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
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使用。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组成人员调整的审议把关工作,建设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强化区纪委委员职责,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要从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就是鞭策和考验”的原则,强化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防“灯下黑”。